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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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2020年(第2批)民爆物品专用运输车辆采购
招标人:重庆市北碚区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5月
目 录
TOC \o "1-2" \h \u 第一篇 投标邀请书...................................................................................... PAGEREF _Toc15214 3
第一篇 投标邀请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及公司招投标相关管理规章制度,重庆市北碚区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就2020年(第2批)民爆物品专用运输车辆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内容
分包号 |
项目内容 |
最高 限价 |
拟购 数量 |
备注 |
1 |
民爆物品专用运输车辆采购 |
人民币 19.6 万元 |
1 |
车辆准载5T及以上; 车辆必须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 |
2 |
民爆物品专用运输车辆采购 |
人民币 29.6 万元 |
2 |
车辆准载1T及以上; 车辆必须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 |
注:投标供应商可选择一个或多个分包进行投标,但须分别制作投标文件。
二、资金来源
单位自筹资金。
三、资格要求
(一)基本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特定资格
1.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
2.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具有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
(一)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登陆采购人网站(http://www.cqbbba.com/)下载招标文件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二)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2020年5月29日)起5个日历日。
(三)招标文件发售
1.时间:与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一致。
2.售价:人民币0.00元/分包。
(四)投标地点:重庆市北碚区缙善路70号附16号(北碚区保安公司)。
(五)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递交开始时间:2020年6月18日13:30时。
2.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6月18日14:00时。
3.递交的地点:重庆市北碚区缙善路70号附16号(北碚区保安公司)。
(六)开标时间:同递交截止时间。
(七)开标地点:重庆市北碚区缙善路70号附16号(北碚区保安公司)。
五、投标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若有补遗文件一律在采购人网站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或领取;无论投标人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补遗文件的内容。
(四)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五)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七)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重庆市北碚区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张老师
电 话:023-68316183
传 真:023-68316026
地 址:重庆市北碚区缙善路70号附16号
第二篇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
1.投标人
投标人是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合格投标人条件
合格投标人应完全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篇中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并对招标文件进行实质性响应。
3.投标人的风险
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进行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或评定为无效投标。
4.法律责任
投标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将按规定追究投标人法律责任。
二、投标申明
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第一篇所述项目的采购。
2.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无论投标结果如何,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采购中同时投标。
三、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是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依据,是采购人评判依据和标准。招标文件也是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的基础。
1.招标文件由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方法、评标标准、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项目技术要求;商务需求;投标文件格式等六部分组成。
2.招标人按相关规定所发出的答疑、补遗、澄清文件等,均是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
3.本项目的招标文件、补遗、澄清文件一律在招标人网站上发布,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或领取;无论投标人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招标文件、补遗、澄清文件的内容。
4.除非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货物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5.无论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是否认真阅读,未在本项目质疑期限内提出异疑的,均认为对招标文件已不存在异议并充分理解,其投标文件已充分考虑到本项目所存在的各种风险。
四、投标文件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进行实质性响应,投标文件原则上采用软面订本,同时应编制完整的页码及目录。
1.投标文件的编制
1.1投标文件的编制与格式
投标文件应按“资格审查部分”、“投标报价部分”、“商务部分”“技术部分”顺序编制,招标文件提供有投标文件格式的,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编制投标文件,否则有可能影响评审;若招标文件没有提供投标文件格式的,投标人应自行编制,但编制的内容应符合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
1.2其他规定
1.2.1投标人须提交编制目录并装订成册的正副两套投标文件(一正一副),两套文件内容不得有差异,正本均须逐页加盖投标人公章,副本可为正本复印件。
1.2.2投标文件均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并装订,投标文件中不允许有任何修改、涂改。
2.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2.1.投标文件的分装、密封
2.1.1投标人应将两套装订成册的投标文件密封于一个密封袋内。
2.2投标文件密封袋标记
投标人须注明以下三项内容并打印后贴到相应投标文件密封袋上:
(1)项目名称及分包号
(2)于2020年06月18日14:00时之前,不准开启;
(3)投标人名称及地址。
密封袋封口处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密封袋其余接缝处不作要求)。
3.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3.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修改补充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修改补充的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2投标人的修改补充和撤回通知,应按本招标文件有关规定编制、密封、标识和递交,并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标明“修改补充”或“撤回”字样。
3.3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投标人不得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
4.投标有效期
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日期后九十天内。
5.修正错误
若投标文件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5.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5.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5.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5.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招标人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人投标报价,若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投标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五、开标
1.开标在招标文件中“投标邀请书”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开标由招标人主持,招标人、投标人等人员代表参加。
2.开标程序
2.1主持人对参加开标活动人员进行介绍并对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进行点名确认。
2.2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2.3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由招标人对投标人的手持部分(如有)证明文件进行审查并如实记录,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2.4主持人当众拆封投标文件,宣读“开标一览表”的投标人名称和投标报价,交由招标人组织的评标委员会评审。
2.5招标人根据组织的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确认并宣布本项目中标人。
3.开标过程应由招标人指定专人负责记录,并存档备查。
六、评标
见第三篇。
七、定标
1.定标原则
招标人或其授权的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确定预中标人。
2.定标程序
2.1招标人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公告中标结果。中标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2.2中标人变更
中标人拒绝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评定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排名下一位的候选人为中标人或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八、中标通知书
1. 招标人依法确定中标人后,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
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中标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九、签订合同
1.招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
3.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
第三篇 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
一、资格审查
依据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招标人对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资料表如下:
序号 |
检查因素 |
检查内容 |
|
1 |
基本资格 条件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 责任的能力 |
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格式详见第六篇)。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投标人提供诚信声明或相关证明材料(格式详见第六篇) |
||
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
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投标人提供诚信声明(格式详见第六篇);采购人将通过 “信用中 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
||
2 |
特定资格 条件 |
所投产品必须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 |
提供相关证明 |
所投产品必须具有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
提供相关证明 |
说明:投标人按“三证合一”登记制度办理营业执照的,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以投标人所提供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为准。
二、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
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基本资格条件后,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投标人总得分为价格、商务、技术等评定因素分别按照相应权重值计算分项得分后相加,满分为100分。
(一)符合性审查
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符合性审查资料表如下: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有效性 审查 |
投标文件签署 |
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的签字齐全 |
报价唯一 |
只能在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内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 |
||
2 |
完整性 审查 |
投标文件份数 |
投标文件数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3 |
商务及 技术部分 |
投标文件内容 |
见本招标文件 |
4 |
投标 有效期 |
投标文件内容 |
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日期后九十天内 |
(二)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招标人可以要求投标人进行必要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其澄清的内容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三)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
招标人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由对各成员打分情况进行核查及复核,个别成员对同一投标人同一评分项的打分偏离较大的,应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再次核对,确属打分有误的,应及时进行修正。
复核后,招标人汇总每个投标人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四)评定中标候选人名单。
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列顺序评定综合得分排名前三的投标人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一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三、评标标准
(一)评审因素
序号 |
评分 因素及 权重 |
分值 |
评分标准 |
说明 |
1 |
投标 报价 (30%) |
30分 |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重×100。 |
有效的投标报价中的最低价为评标基准价,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每个投标人的投标价格得分。 |
2 |
商务 部分 (50%) |
5分 |
商务承诺: 根据“第五篇 项目商务需求”其他条款进行承诺,承诺得5分,未承诺或未完全承诺不得分。 |
见第六篇商务承诺(格式) |
5分 |
财务审计报告: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得5分,未提供或未完全提供不得分。
|
本年度新成立或成立不满一年的组织和自然人无法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的,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
||
21分 |
企业业绩: 近三年销售民爆物品专用车辆。提供2017年以来民爆物品专用车辆销售合同复印件,提供一个得3分,最高得21分。 |
提供销售合同复印件,合同复印件上双方签字、证章须清楚、齐全 |
||
10分 |
所投产品检测合格证明: 提供所投产品省级以上权威机构检测报告。 注:提供得10分;未提供检测报告或提供的检测报告内有检测不合格项不得分。 |
提供相关证明复印件等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人鲜章 |
||
9分 |
认证证书: 投标人提供 IS090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014001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OHSAS18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认证每提供一项得3 分。 |
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等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人鲜章 |
||
3 |
技术 部分 (20%) |
5分 |
提供《技术偏离表》(格式),未提供、未完全提供及未完全响应不得分。 |
参照本招标文件“第四篇项目技术要求”等全部内容进行提供 |
15分 |
提供技术服务及售后方案,优得15分、良得8分,一般得3分,未提供不得分。 |
根据所提供的技术服务及售后方案横向比较打分 |
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招标人可以取消该中标候选人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后一位的中标候选人递补,以此类推。
投标人所提供的资质、业绩的所属主体必须为投标人本身,其母公司、投资企业或其他关联企业的资质、业绩均不得作为其资质和业绩的证明。
四、无效投标条款
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为无效投标:
(一)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二)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三)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四)投标文件含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五)投标人串通投标的;
(六)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的;
(七)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五、废标条款
招标人评审时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应予废标:
(一)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二)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招标人不能支付的;
(三)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应当重新组织采购。
第四篇 项目技术要求
一、项目内容一览表
分包号 |
项目内容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1 |
民爆物品专用运输车辆 |
1 |
辆 |
车辆准载5T及以上,所需车辆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符合《道路运输爆炸物品和剧毒化学品安全技术条件》《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汽车、挂车及汽车系列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等相关标准。 |
2 |
民爆物品专用运输车辆 |
2 |
辆 |
车辆准载1T及以上,所需车辆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符合《道路运输爆炸物品和剧毒化学品安全技术条件》《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汽车、挂车及汽车系列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等相关标准。 |
二、项目主要技术参数
分包号 |
1 |
|
车身 颜色 |
白色 |
|
箱体 颜色 |
黄色 |
|
总体 |
类型 |
爆破器材运输车 |
底盘 |
不限 |
|
发动机 |
不限 |
|
功率(KW) |
≥110 |
|
马力 |
≥145 |
|
外型尺寸(mm L*W*H) |
≥7000×2100×3100 |
|
货厢尺寸(mm L*W*H) |
≥4600×2000×1700 |
|
轴数 |
2 |
|
轴距(mm) |
≥3600 |
|
轮胎及规格 |
子午线/≥9.5R17.5 16PR |
|
轮胎数量 |
6 |
|
排放标准 |
国VI |
|
燃料种类 |
柴油 |
|
油箱容积(L) |
≥75 |
|
排量(ml) |
≥3500 |
|
变速箱 |
满足手动5速及以上 |
|
总质量(kg) |
≥9500 |
|
整备质量(kg) |
≥4500 |
|
额定载质量(kg) |
≥4800 |
|
最高设计车速(km/h) |
80 |
|
驱动形式 |
后驱后驻车 |
|
悬架形式(前/后) |
非独立/钢板弹簧非独立悬架 |
|
核载人数(人) |
3 |
|
助力转向 |
具备 |
|
配置
|
ABS |
具备 |
制动系统(前/后) |
盘式 |
|
前/后保险杠 |
具备 |
|
预紧式安全带 |
具备 |
|
安全带未系提示(主驾) |
具备 |
|
空调 |
具备 |
|
座椅 |
织物 |
|
USB播放功能 |
具备 |
|
收音机 |
具备 |
|
扬声器数量 |
≥2 |
|
全尺寸备胎 |
具备 |
|
间歇可调雨刮 |
具备 |
|
踏板 |
具备 |
|
前大灯 |
具备 |
|
大灯高度可调 |
具备 |
|
后护栏 |
具备 |
|
保险杠颜色 |
满足黑黄相间,呈45度斜纹条件 |
|
厢体两侧及后门反光贴 |
具备 |
|
厢体菱形标志牌 |
具备 |
|
厢体安全告示牌 |
具备 |
|
厢体“禁止烟火”告示牌 |
具备 |
|
厢体材质 |
全金属整体骨架式 |
|
厢体壁板 |
铝合金材质 |
|
厢体地板 |
防静电胶皮 |
分包号 |
2 |
|
车身 颜色 |
白色 |
|
箱体 颜色 |
黄色 |
|
总体 |
类型 |
爆破器材运输车 |
底盘 |
不限 |
|
发动机 |
不限 |
|
功率(KW) |
≥80 |
|
马力 |
≥110 |
|
外型尺寸(mm L*W*H) |
≥4800×1880×2700 |
|
货厢尺寸(mm L*W*H) |
≥3000×1800×1700 |
|
轴数 |
2 |
|
轴距(mm) |
≥2400 |
|
轮胎及规格 |
子午线/≥7.00R16LT 8PR |
|
轮胎数量 |
6 |
|
排放标准 |
国VI |
|
燃料种类 |
柴油 |
|
油箱容积(L) |
≥75 |
|
排量(ml) |
≥2500 |
|
变速箱 |
满足手动5速及以上 |
|
总质量(kg) |
≥4100 |
|
整备质量(kg) |
≥2900 |
|
额定载质量(kg) |
≥960 |
|
最高设计车速(km/h) |
80 |
|
驱动形式 |
后驱后驻车 |
|
悬架形式(前/后) |
非独立/钢板弹簧非独立悬架 |
|
核载人数(人) |
3 |
|
助力转向 |
具备 |
|
配置
|
ABS |
具备 |
制动系统(前/后) |
盘式 |
|
前/后保险杠 |
具备 |
|
预紧式安全带 |
具备 |
|
安全带未系提示(主驾) |
具备 |
|
空调 |
具备 |
|
座椅 |
织物 |
|
USB播放功能 |
具备 |
|
收音机 |
具备 |
|
扬声器数量 |
≥2 |
|
全尺寸备胎 |
具备 |
|
间歇可调雨刮 |
具备 |
|
踏板 |
具备 |
|
前大灯 |
具备 |
|
大灯高度可调 |
具备 |
|
后护栏 |
具备 |
|
保险杠颜色 |
满足黑黄相间,呈45度斜纹条件 |
|
厢体两侧及后门反光贴 |
具备 |
|
厢体菱形标志牌 |
具备 |
|
厢体安全告示牌 |
具备 |
|
厢体“禁止烟火”告示牌 |
具备 |
|
厢体材质 |
全金属整体骨架式 |
|
厢体壁板 |
铝合金材质 |
|
厢体地板 |
防静电胶皮 |
第五篇 项目商务需求
一、交货时间、地点及验收方式
(一)交货时间
采购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
(二)交货地点
重庆市北碚区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市北碚区缙善路70号附16号)。
(三)验收方式
1、产品到达现场后,中标人应在使用单位人员在场情况下当面开箱,共同清点、检查外观,开箱记录,双方签字确认。
2、中标人应保证货物在采购人验收时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供应商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
3、中标人应提供完备的技术资料、装箱单和合格证等。验收合格条件如下:
(1)货物技术参数与采购合同一致,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
(2)所投车辆必须满足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制定的上户要求或标准。
(3)货物技术资料、装箱单、合格证等资料齐全。
(4)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货并验收,并经采购人确认。
4、中标人提供的货物未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且对招标人造成损失的,由中标人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5、大型或者复杂的采购项目,招标人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
6、招标人需要对中标人交付的产品(包括质量、技术参数等)进行确认的,中标人应予以配合,并出具书面意见。
7、产品包装材料归招标人所有。
二、报价要求
(一)本次报价为人民币报价,包含:货物费、运输费、临时保险及牌照费、装卸费、仓储费、验收、税金等所有费用。
(二)本次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最高限价祥见第一篇)。
三、质量保证
(一)投标产品质量保证期不低于一年。出现质量问题,30日内负责调换。
(二)投标产品属于国家规定“三包”范围的,其产品质量保证期不得低于“三包”规定。
(三)投标人的质量保证期承诺优于国家“三包”规定的,按实际承诺执行。
四、付款方式
以签订合同条款为准。
五、知识产权
招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中标人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六、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第六篇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文件
项目名称:2020年(第2批)民爆物品专用运输车辆采购
分包号:
投标单位: (名称并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目录
(格式自拟)
(一)投标人营业执照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项目名称:2020年(第2批)民爆物品专用运输车辆采购
分包号:
致: (招标人)
(法定代表人)在 (投标人名称)任 (职务名称)职务,是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名称:(公章)
年 月 日
附:上述法定代表人住址:
身份证号码:
电 话:
邮 政 编码: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项目名称:2020年(第2批)民爆物品专用运输车辆采购
分包号:
致:_____________________(招标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姓名)特授权_________(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对上述项目的谈判、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协议及合同。
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字负全部责任,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的撤消而失效。
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日期后九十天内。
被授权人: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
(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投标人名称:(公章)
年 月 日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
诚信声明(格式)
项目名称:2020年(第2批)民爆物品专用运输车辆采购
分包号:
致: (招标人):
(投标人名称)郑重声明,我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我方对以上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投标人名称:(公章)
年 月 日
(五)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诚信声明(格式)
项目名称:2020年(第2批)民爆物品专用运输车辆采购
分包号:
致: (招标人):
(投标人名称)郑重声明,我公司声明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我方对以上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投标人名称:(公章)
年 月 日
(七)特定资格条件(提供所投产品证明等材料)
(投标人根据所投项目内容提供,格式自拟)
二、报价部分
(一)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2020年(第2批)民爆物品专用运输车辆采购
分包号 |
内容名称 |
数量 |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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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 (万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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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爆物品 专用运输车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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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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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人民币。所投车辆准载 T及以上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符合《道路运输爆炸物品和剧毒化学品安全技术条件》《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汽车、挂车及汽车系列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等相关标准。 |
投标报价大写 |
|
说明:按招标文件第一篇限价要求完整填写本表,超过限价金额或未完整填写本表均为无效投标,大小写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投标人名称:(公章)
年 月 日
三、商务部分
(一)商务承诺
项目名称:2020年(第2批)民爆物品专用运输车辆采购
分包号:
致: (招标人):
(投标人名称)郑重承诺如下:
一、交货时间、地点及验收方式
(一)交货时间
采购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
(二)交货地点
重庆市北碚区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市北碚区缙善路70号附16号)。
(三)验收方式
1、产品到达现场后,中标人应在使用单位人员在场情况下当面开箱,共同清点、检查外观,开箱记录,双方签字确认。
2、中标人应保证货物在采购人验收时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供应商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
3、中标人应提供完备的技术资料、装箱单和合格证等。验收合格条件如下:
(1)货物技术参数与采购合同一致,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
(2)所投车辆必须满足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制定的上户要求或标准。
(3)货物技术资料、装箱单、合格证等资料齐全。
(4)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货并验收,并经采购人确认。
4、中标人提供的货物未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且对招标人造成损失的,由中标人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5、大型或者复杂的采购项目,招标人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
6、招标人需要对中标人交付的产品(包括质量、技术参数等)进行确认的,中标人应予以配合,并出具书面意见。
7、产品包装材料归招标人所有。
二、报价要求
(一)本次报价为人民币报价,包含:货物费、运输费、临时保险及牌照费、装卸费、仓储费、验收、税金等所有费用。
(二)本次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最高限价祥见第一篇)。
三、质量保证
(一)投标产品质量保证期不低于一年。出现质量问题,30日内负责调换。
(二)投标产品属于国家规定“三包”范围的,其产品质量保证期不得低于“三包”规定。
(三)投标人的质量保证期承诺优于国家“三包”规定的,按实际承诺执行。
四、付款方式
以签订合同条款为准。
五、知识产权
招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中标人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六、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投标人名称:(公章)
年 月 日
(二)提供2018年财务状况报告;本年度新成立或成立不满一年的组织和自然人无法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的,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三)企业业绩,根据第三篇“评标标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格式自拟)
(四)所投产品检测合格证明,根据第三篇“评标标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格式自拟)
(五)认证证书,根据第三篇“评标标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格式自拟)
四、技术部分
(一)技术偏离表,投标人根据“第四篇 项目技术要求”内容填写
技术偏离表(格式)
项目名称:2020年(第2批)民爆物品专用运输车辆采购
分包号:
序号 |
招标要求 |
投标应答 |
差异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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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名称:(公章)
年 月 日
注:
1.本表即为对“第四篇 项目技术要求”中所列技术要求进行比较和响应;
2.该表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逐条如实填写,根据投标情况在“差异说明”项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及原因,完全符合的填写“无差异”;
3.该表可扩展。
(二)技术服务及售后方案
(格式自拟)
(结束)